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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走进《消防安全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4-09-2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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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介绍
“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编码 3-02-03-04)”是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编码 4-07-05-04)”并列在社会企、事业单位中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的人员。前者是管理岗位后者是技术岗位,工作内容、任务和法定职责不能相互替代,两者的结合有效的完善更加有利于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员”指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应急疏散等消防管理工作的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员各级职责:
五级/初级工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四级/中级工适用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级/高级工适用于火灾高危单位


二、背景政策
“消防安全管理员(3-02-03-04)”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中就培函【2022】81号)”文件,将“消防安全管理员”列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计划,明确中国消防协会承担编制工作。2022年中国消防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员》团体标准以及统编教材。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消防培训。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国安委【2022】2号)强化消防安全培训。落实行业、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责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系统管理者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严格落实单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要求。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完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主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考试制度。


三、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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