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一、本分会会员是江西省消防协会会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二、申请加入本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会员:凡遵守本分会规定,支持本分会工作,积极参加分会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会:
1、热心消防事业,从事消防产品行业,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和知识技能,并作出一定业绩的社会各界人士;
2、消防产品行业的专家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学者;
3、消防产品技术研发、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4、其他相关人士。
(二)单位会员:凡在江西省辖区内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企业(含外省在我省设置的分公司),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遵守江西省消防协会章程,支持本分会工作、积极参加分会活动,主动缴纳会费的,均可申请入会。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1、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均可在江西省消防协会官网上申报;
2、申请人填写和提交入会申请;
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入会申请表;
4、经分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提出名单;
5、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并报省消防协会备案认可;
6、经审核批准后向会员单位颁发会员铭牌;个人会员颁发《会员证》。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分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分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分会的决议;
(二)、宣传本分会工作,维护本分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分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会员退会应事前告知本分会,并主动交回会员证。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如果1年内不参加本分会组织的活动,2年内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入会。
七、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省消防协会备案确认予以除名。
(一)、有严重违反本分会规定(暂行)行为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
(三)、个人言行对本分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