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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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入会须知

一、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本协会会员条件:凡拥护本协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符合以下条件者,经批准后成为会员。

(一)单位会员:凡遵守协会章程,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主动缴纳会费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入会。

1、消防科研单位;

2、与消防密切相关的重点单位;

3、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4、消防教育培训机构、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机构;

5、其他相关单位。

(二)个人会员:凡遵守协会章程,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

1、热心消防事业、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并作出一定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2、消防行业的专家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者;

3、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4、从事过消防工作退休或自主择业的干部;

5、其他相关人士。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入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经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

(三)协会将通过申请人预留的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入会批复情况。

(四)经审核批准后向会员单位颁发会员铭牌;个人会员颁发《会员证》。

(五)交纳会员会费标准: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不低于3000元,理事会员单位每年不低于6000元,常务理事会员单位每年不低于10000元,副会长会员单位每年不低于16000元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协会有关活动;

(四)优先、优惠获得本协会有关资料和其它服务;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的活动;

(四)向协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会员要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铭牌。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不履行会员义务的,经提示后一年仍不予理睬者,视为自动退会。本协会将予以公示除名。

七、凡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者,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