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消防培训安全培训机构办学信息的公告
2019-02-02 16:08:28点击量:4185
各社会培训学校、各有关社会单位和个人:
根据各地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下学校具备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现公示如下:
1、除以上公示学校以外,任何培训机构、学校均不具备培训资格。
2、上述学校不能设点,设立分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理论及实操培训地点分离。
3、所有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学员不得报名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针对上述情况,如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行为,请致电江西省消防协会办公室:0791-86558435。
江西省消防协会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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